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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更新房地产预售合同的通知


【颁发部门】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相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及我市房地产市场情况,我委将于2011年1月4日对房地产预售合同示范文本进行更新,正式启用《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2010版)。更新完成后新签署的合同将使用新的合同版本,对在更新前签署的合同进行修改的将仍按原有合同版本保存。

特此通知。

附件:(2010版)《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略)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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