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汪庄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投资[2010]199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汪庄小区廉租住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冀发改投资〔2010〕1997号)


承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批营子矿区汪庄小区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承发改投资〔2010〕530号)收悉。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发改投资〔2007〕3676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京中元工程设计顾问公司河北分公司根据《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汪庄小区廉租房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修改完善的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名称: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汪庄小区廉租住房项目。项目单位为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房产管理局;建设地点位于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汪庄镇二工村。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占地4.5亩,建设廉租住房100套,建筑面积4850平方米,住房最大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平均套型建筑面积48.5平方米。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819万元。资金由地方财政筹措安排和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投资解决。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