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免何庄龙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鲁政任〔2010〕158号) 省检察官培训学院: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何庄龙为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常务副院长(副厅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振忠的山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常务副院长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