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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傅清卿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任[2010]1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傅清卿等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鲁政任〔2010〕148号)


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傅清卿为山东省监察厅驻山东省财政厅监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李振声的山东省监察厅驻山东省财政厅监察专员职务。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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