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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2010年,全省广大军民戮力同心、奋发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在历史罕见的洪涝灾害面前,驻吉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以及广大民兵预备役人员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为夺取抗洪抢险救灾斗争的伟大胜利做出了重大贡献。2011年元旦和春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驻军部队改革建设需要和广大官兵、重点优抚对象实际需求,广泛深入地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密切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军政军民关系。

一、高扬爱国主义光辉旗帜,广泛开展国防双拥宣传教育各地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结合节日特点,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扎实搞好国防和双拥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双拥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决策精神;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在捍卫国家安全统一、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宣传驻吉部队广大官兵在抗洪抢险救灾中舍生忘死、浴血奋战、勇挑重担的生动事迹,激发人民群众的爱国拥军情怀。利用节日集会、文艺下乡、军民联欢等时机,广泛开展以双拥共建为主题的文艺会演、影视展播、读书演讲等文化活动,丰富军民节日生活,营造双拥工作社会氛围。发挥双拥广场、街道、长廊和部队军史馆、荣誉室及各类红色资源的教育功能,进一步强化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二、着眼处突维稳军事任务,积极帮助部队解决实际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立足驻军部队应对多种安全威胁、实施多样化军事训练演习、执行重大抢险救灾任务需要,大力发扬爱国拥军光荣传统,满腔热情地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结合召开双拥联席会、军政座谈会、党委议军会、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等,研究解决部队战备执勤、科研试验、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尤其要为边防部队官兵和家庭排忧解难。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支持部队冬季野营拉练、战术演练和新兵训练,跟进搞好食宿、交通、通信、医疗等各项服务保障,确保部队遂行任务。整合运用社会科技、教育、文化、信息等资源,帮助部队培养人才、研发装备、革新器材,促进战斗力生成和提高。积极配合部队搞好军事设施保护、训保设施配套、生活设施改造以及水、电、气、暖等供应工作,进一步改善官兵工作生活条件。

三、把握以人为本科学内涵,切实维护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各地要结合贯彻落实 《全国双拥模范城 (县)考评标准》和新一轮双拥模范城 (县、区)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和解决当前双拥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双拥政策法规的督导落实,重点对转业退伍军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教育、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待遇、大学生士兵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认真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和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抓紧落实年度计划,确保年度任务圆满完成。认真落实军人军属各项优待政策,抓好 《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吉林省驻军和武警部队建设的若干意见》 (吉办发 〔2009〕15号)、 《吉林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等规章政策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军人荣誉感和自豪感。

四、按照军民融合发展要求,积极开展节日双拥共建活动各地要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 (街道)、社区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力开展军民共建、和谐创建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会化拥军活动深入开展,掀起节日期间拥军优属热潮。组织专门力量,走访慰问老复员军人、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烈军属和生活困难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结合地域文化特点,采取热烈、活泼、喜庆的形式,为重点优抚对象和军属家庭送春联年画、挂红灯笼、镶光荣牌等,进一步提升他们的社会荣誉感。就地就近走访慰问部队官兵,重点走访慰问参加抢险救灾的部队、执行重大演习训练任务的部队、驻边防艰苦地区的部队。各项走访慰问活动,既要隆重热烈,又要俭朴节约,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0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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