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省委、省政府确定2011年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围绕全年目标任务,每一个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行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106号)和12月2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部署要求,2011年第一季度,以“三个确保”: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元旦、春节“两节”,确保全国、全省“两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主题,在全省开展以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和特种设备、煤矿和非煤矿山为重点的第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2010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1至11月份,全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3%和6.3%,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7.1%和42.6%。但是,我省一些地方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较大以上事故时有发生。第一季度天气寒冷,雾雪天气多,是我省事故的易发期和多发期;临近春节,人们容易产生麻痹松懈思想,生产、经营、建筑企业抢进度、抢工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蛮干的现象增多;交通运输、煤炭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进入旺季,稍有不慎,极易造成重特大事故。当前,全省上下正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1年是建党90周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第一季度将迎来元旦、春节“两节”和全国、全省“两会”。做好明年第一季度及全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意义十分重大。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的冬季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认真整治,消除隐患,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二、突出重点,深化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
(一)认真开展交通运输领域专项整治。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等部门和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山东省交通运输条例》,围绕春运安全和节日出行安全,制定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公安部门要组织警力,全天候、全方位地加大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县、乡公路及农村道路的巡查,对超速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和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管、严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对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尤其是要加强对挂靠车辆及道路运输货物源头管理,一旦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坚决吊销相应的许可及资质。公安、交通、气象部门要紧密协作,保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状况下道路交通安全。民航、铁道等部门要充分考虑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早做好旅客疏导的准备工作。海事、交通、海洋与渔业部门要加强对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坚决执行“逢七不开”制度。
(二)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各级政府和公安、安监、质监、交通、工商等部门要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要加强对合法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通过派驻安全督导员,严密监控企业的现场安全管理,严禁企业突击生产、违规生产,严禁企业超人员、超药量、超范围生产和擅自改变工房(库房)用途。加强零售环节的安全管理,要严格审查核发零售许可证,把好安全条件关,严格执行两个零售点之间安全间距不少于50米的规定。要加强对节日市场的监督检查,严防零售点连片经营、超量储存和违法违规经营,严防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严查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认真落实基层县(市、区)和乡镇政府的“打非”责任,要组织专门力量,利用摩尔探测仪,对重点区域、重点村庄进行全面排查,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三)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抓好“两整治五加强”,对化工企业现场动火作业和密闭空间作业进行安全整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化工生产41条禁令,严格执行《动火安全作业证》和《设备内安全作业证》制度,严格遵守工艺规程;对没有经过正规设计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装置进行安全整治,组织专家逐个企业进行检查,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围绕提升危险化学品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水平,加强五个方面工作:加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凡是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要严格处罚,并责令补办相关手续,确保不产生新的隐患;加强对生产、储存液氯、液氨和液化石油气等企业的检查,凡是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不落实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一律停产整顿;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特别是对化工市场,逐个业户、逐个柜台进行检查,凡是没有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律停业整顿;加强试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试车规范》及《十个严禁》的要求,确保试生产期间的安全;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的安全管理,交通、公安、环保、安监等部门要强化对储罐区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储罐区消防设施的检查,督促企业改进管道、储罐等设施的阀门系统,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关闭,同时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应对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能力。
(四)认真开展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冬季煤矿安全生产特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专业、重点环节”的专项整治,对薄弱矿井实施重点盯靠,严查超能力、超定员生产等违规行为。强化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机电运输”四个重点专业的监督检查,凡是发现“瓦斯超限报警不断电撤人,防冲击地压措施不落实、重大隐患不及时整改”三种违法行为,不论是否造成人员伤亡,都要从严分析、从严处理、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针对矿种和开采方式的特点,严格执行“七不准”规定,防突击生产、防违规生产、防设备带病生产。要督促矿山企业严格执行矿山领导班子下井带班制度,加强对井下乘座人员的所有装置进行检测检验,发现隐患要立即停止运行。节后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对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井下紧急避险“六大系统”的完善和升级改造工作,要制定工作规划,明确时限,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五)认真开展消防和特种设备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冬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地点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重大火灾隐患,各级政府要挂牌督办,逐一落实整改计划、措施和责任,限期进行整改。对于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畅,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进一步加强对高层建筑改建、装修施工的消防安全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装修装饰材料,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电焊及动火作业管理。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所有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切实提高群众和学生的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突出抓好压力管道、吊车行车、电梯锅炉等设备的动态监管、检测评估,严厉查处超期使用、带病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
各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要认真开展煤气发生炉和起重机械等设备的专项整治。电力、民航、铁路、农机、林业、旅游、水利、机械、轻工、建材、人防、国防科工等部门,要认真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落实责任,加强领导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今年以来特别是入冬以来的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专项整治的重点和措施,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方案,明确和落实各级各部门的整治责任。同时,把第一次集中行动与落实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结合起来,将2011年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形式,逐级落实到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基层各部门及各企业、车间、班组、员工中。
(二)加大依法监管力度,深化“打非治违”。各级各部门要细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坚持“网格化”管理,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所有危险部位,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执法责任人,并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明确必查项目,推进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要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充分运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实施精确打击、有力打击、有效打击。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采取的重大举措,宣传“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工作部署及第一次集中行动的重大意义。同时,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一步加大对道路交通、消防、烟花爆竹等安全宣传教育力度,以驾驶员、中小学生和农村群众为重点,宣传违反交通法规和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危害及后果,教育广大群众汲取教训,遵守交通法规;围绕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四个能力”,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和燃放常识,教育群众购买合格产品,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要积极举报。
(四)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应急值守。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及时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加强督查,强力推进,确保整治到位、取得实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从现在开始到全国“两会”结束,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不能同时离开所在企业(单位),确保有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请各市政府安委会和省有关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一次集中行动情况,于2011年3月25日前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