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纳税人履行财务报表报送义务,我局决定自2011年1月7日起正式启用“财务报表数据采集系统”,纳税人可以通过该系统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等数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一)正在使用“易财税”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的纳税人。
(二)房地产企业。
二、采集时间
(一)2007-2009年度财务报表,从2011年1月7日开始填报,2011年1月31日截止。
(二)2010年度财务报表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填报。
(三)2011年以后的财务报表数据,企业上半年报表在半年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全年报表在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填报。
三、填报要求
企业分类 | 行业分类 | 上半年报表 | 填报时间 |
查帐征收企业 | 其它行业(非银行、证券、保险)的上市公司 |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 半年终了后15个工作日内 |
其他行业(非银行、证券、保险)非上市公司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 |||
其他行业(非银行、证券、保险)非上市公司中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
企业分类 | 行业分类 | 全年报表 | 填报时间 |
查帐征收企业 | 其它行业(非银行、证券、保险)的上市公司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 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 |
其他行业(非银行、证券、保险)非上市公司中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 |||
其他行业(非银行、证券、保险)非上市公司中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 |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
四、软件取得
(一)未安装“易财税”软件用户下载路径
纳税人可登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szds.gov.cn “下载专区”栏目下载,解压缩之后进行安装。
(二)已安装“易财税”软件用户升级方法
已安装“易财税”客户端软件的用户,在联网状态下,会收到系统自动升级的提示,确认后即可自动升级到最新版。
五、软件使用
(一)系统登录:按“易财税”原来使用模式登陆。
(二)使用帮助:可登陆深圳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szds.gov.cn “下载专区”栏目下载帮助文件。
六、服务支持
(一)服务渠道:纳税人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可通过如下渠道寻求技术支持:
1.电话咨询:拨打123662咨询电话。
2.在线客服:通过“易财税”软件的服务模块,获取在线咨询,远程协助等服务。
3.区局运维服务电话:各区局在本局办税大厅张贴公告时自行填写本局运维服务电话。
(二)意见反馈:纳税人在报送过程中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可登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网站:“网上调查”栏目,填写相关调查问卷。
(三)特别提示:逾期填报或不填报将影响“易财税”系统的正常使用,请纳税人按时进行填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