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等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沪教委体〔2010〕77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各区县体育局、团委: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通知》(教体艺厅函〔2010〕42号,以下简称《通知》)及“阳光体育与健康同行”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及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结合学校体育健身活动安排以及场地条件、季节气候特点,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科学合理地组织学生参加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
三、存在长跑场地条件限制的学校,在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核准后,应组织学生参照相应的长跑运动量和时间要求,分时段分批次地开展趣味跑、循环跑等跑步活动,同时结合跳绳、踢毽、跳健身操、运球循环接力跑等各种体育锻炼项目,促进学生耐力素质的提高。
四、学校要高度重视和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加强长跑安全和卫生知识教育,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在长跑活动开始前,应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和观测,进行健康安全方面的提示,及时告知心肺功能患有器质性疾病或体征有严重不适的学生不宜参加激烈活动。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在马路上进行集体长跑活动。
五、本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由“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山西路1245弄1号 (联系人:潘幼群;联系电话:64331815;传真:62781722;邮编:200051)。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通知(略)
2.“阳光体育与健康同行”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共 青 团 上 海 市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共 青 团 上 海 市 委 员 会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2:
“阳光体育与健康同行”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全民健身条例》精神,推进本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深入开展,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校体育运动氛围,促使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磨练学生的意志品质,培养良好的锻炼习惯,有效提高学生体质特别是耐力素质水平。
二、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健康同行
三、参加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小学为五、六年级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至2011年4月
五、活动内容
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高校学生2000米。中小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学校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学校各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各校校长作为学校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制定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为学生创造条件开展冬季长跑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冬季长跑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各校冬季长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活动按要求实施。
六、评选与表彰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将对在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省、地、县级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称号。我市也将对表现突出的区县和高校授予“优秀组织单位”称号。优秀组织单位条件为:
1.冬季长跑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完整,措施具体,对基层活动支持、指导有力,阶段性检查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及时报送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
2.认真组织起跑仪式并开展冬季长跑的宣传教育活动,起跑仪式有特色,影响面广,宣传教育活动有创意,参与范围广。
3.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或高校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协调,共同组织本地区冬季长跑活动,学校冬季长跑普及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
4.本地区学校在冬季长跑活动网站上注册比例高,参加网上系列活动积极。
5.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区县及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单位、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扬,对学生的表扬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表扬办法和条件由各区县、各学校自行制订。
宣传报道
教育部将开辟阳光体育互动网站(www.sunnysports.org.cn和sunnysports.renren.com),建立直接服务学校的冬季长跑活动宣传阵地,并将根据各地学校参与数、学生参与数、长跑成绩、长跑日记和建议等信息,开展冬季长跑评比和宣传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应及时在网站上进行注册并积极参加网站开设的各类交流活动。
本市将通过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官方网址(www.sygf.cn)和各种媒体及时报道长跑活动情况,同时,依托中学生报和少年报开设专栏,组织开展学生长跑日记、学生摄影、学生评论等体育文化交流活动。
七、组织机构
本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由“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共同成立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相应领导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工作小组并由一名校级领导具体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