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


【颁发部门】 黑河市政府

【发文字号】 黑市政办字[2010]6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系统的通知
(黑市政办字〔2010〕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我市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各项业务发展较快,归集资金量、发放贷款额和职工群众受益面逐年大幅度扩增,对支持和促进住房消费、改善职工群众居住条件、加快我市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的现代化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归集扩面,加快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建立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服务系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凡是在我市行政区内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0号)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均纳入建立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管理服务系统范围。
二、资金来源。建立网上管理系统,每个公积金缴存单位需要安装ca数字认证、u盾身份识别、b/s2.0业务专用软件(三项合计2100元)。所需资金由各单位自行解决。
三、组织实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与市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此项工作于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