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铜梁县庆隆乡双山乡小林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渝府〔2010〕124号)
铜梁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庆隆乡双山乡小林乡设立庆隆镇双山镇小林镇的请示》(铜梁府文〔2010〕24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加快城乡统筹步伐,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市政府同意撤销庆隆乡、双山乡、小林乡,分别设立庆隆镇、双山镇、小林镇。庆隆镇、双山镇、小林镇分别管辖原行政区域,镇政府驻原乡政府驻地。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铜梁县庆隆乡双山乡小林乡撤乡设镇的批复
(渝府〔2010〕1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