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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2011年12个民生项目的通知


【颁发部门】 拉萨市政府

【发文字号】 拉政发[2010]1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2011年12个民生项目的通知
(拉政发〔2010〕1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促进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的大幅改善,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实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市人民政府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向全市人民郑重承诺2011年继续实施12个民生项目,主要涉及农牧、交通、教育、就业、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为认真落实我市“两会”精神,确保12个民生项目扎实推进、如期完成,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启动实施自然村公路通达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 任 人:张明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

二、规划建设农畜产品批发市场、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木材交易市场、东郊农贸市场

(一)规划建设农畜产品批发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 任 人:旺杰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二)规划建设再生资源集散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 任 人:旺杰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三)规划建设木材交易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 任 人:旺杰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规划局、达孜县

(四)规划建设东郊农贸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责 任 人:旺杰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

三、建设3000栋日光温室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责 任 人:刘俊博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

四、制定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 任 人:徐海元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

五、在当雄、曲水、墨竹工卡等3个县建立突发灾害事故及交通事故医疗救援中心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 任 人:扎西德吉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当雄县、曲水县、墨竹工卡县

六、解决失地农民农转非户口,开展技能培训,帮助3000名失地农民实现就业

(一)解决失地农民农转非户口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责 任 人:张延清

协办单位:各县(区)

(二)开展技能培训,帮助3000名失地农民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责 任 人:徐海元

协办单位:市农牧局、各县(区)

七、资助中职学生第三学年生活费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

责 任 人:周畅根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

八、为县(区)解决中小学生接送车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

责 任 人:周畅根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

九、建设20个行政村学前班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

责 任 人:周畅根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

十、提高全市顶岗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待遇,月工资达到950元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

责 任 人:周畅根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

十一、组织45岁以上的城镇居民免费体检,同步建立健康档案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责 任 人:扎西德吉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

十二、建设32处全民健身路径,修建5个社区篮球场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体育局)

责 任 人:周畅根

协办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城关区

为确保12个民生项目落到实处,各牵头负责部门和相关配合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保障措施,严格实行目标责任制,确保2011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12个民生项目具体责任人出现变动的,由牵头负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继续负责落实。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按月份统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每月的5日前将上月份项目进展和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督查处负责定期督促检查,汇总归纳形成12个民生项目实时进展情况后报送市委、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6872763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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