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煤炭行业先进执法机构的通知
(鲁煤政法[2010]218号)
各市煤炭管理部门:
2010年,全省煤炭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煤炭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制度建设,落实执法责任,严格规范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推进煤炭管理部门有效实施监管,在维护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全省煤炭行业行政执法工作,决定对2010年度全省煤炭行业先进执法机构进行表彰。
一、市级先进执法机构(3个)
淄博市煤矿安全执法稽查支队
枣庄市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支队
泰安市煤矿安全执法支队
二、县(市、区)级先进执法机构(5个)
枣庄市薛城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稽查大队
滕州市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稽查大队
淄博市淄川区煤矿安全执法稽查大队
莱芜市钢城区煤炭局
宁阳县煤矿安全执法大队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执法机构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推进全省煤炭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再创佳绩。全省各级煤炭管理部门的执法机构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进一步增强执法意识,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和科学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