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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肖厝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颁发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10]53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省肖厝港口开发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10〕538号)


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湄州湾港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5#泊位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0〕432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省肖厝港口开发有限公司使用泉港区湄洲湾内澳南岸肖厝作业区内43.4692公顷海域,其中填海40.5869公顷、港池用海2.9003公顷,用于湄洲湾港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5#泊位工程项目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湄洲湾港肖厝港区肖厝作业区5#泊位工程项目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北京54坐标系、l0=120°)

界址点标号

纬度

经度

1

25°12′34.71″

118°58′04.71″

2

25°12′32.12″

118°58′03.12″

3

25°12′32.66″

118°58′01.61″

4

25°11′58.16″

118°57′46.89″

5

25°11′56.91″

118°57′48.37″

6

25°11′57.16″

118°57′48.62″

7

25°11′56.70″

118°57′49.16″

8

25°11′56.56″

118°57′49.21″

9

25°11′54.28″

118°57′52.95″

10

25°11′51.87″

118°57′57.68″

11

25°11′50.35″

118°57′57.36″

12

25°12′27.08″

118°58′13.04″

13

25°12′29.67″

118°58′14.63″

单元

界址线

面积(公顷)

填海

2-3-4~10-11-12-2

40.5689

港池

1-2-12-13-1

2.9003

宗海

1-2-3~11-12-13-1

43.4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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