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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随州市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随州市与中央企业合作,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随州市推进与中央企业合作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晓鸣市长
副组长:何光中 常务副市长
谭志勇 副市长
成 员:廖俊贤 市政府副秘书长
周亚林 市发改委主任
谌述文 市经信委主任
王甫友 市科技局局长
李国寿 市财政局局长
杨天兵 市人社局局长
周元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启波 市住建委主任
陈家堂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明树 市农业局局长
何运平 市林业局局长
周 峰 市商务局局长
夏 帆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布厚伟 市国资委主任
黄宜龙 市地税局局长
易发明 市外事侨务旅游局局长
王炎林 市粮食局局长
刘贵明 市国税局局长
陈孝华 随州银监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布厚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国资委副调研员肖邦耀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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