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同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颁发部门】 厦门市政府

【发文字号】 厦府办[2010]30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同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厦府办〔2010〕30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加强厦门同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领导,根据国家科技部《“十一五”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纲要》(国科发农字〔2007〕2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厦门同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詹沧洲(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主任:叶重耕(市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陈永茂(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琛(同安区政府区长)

李伟华(市科技局局长)

成 员:许国华(同安区政府副区长)

李建国(市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潘力方(市发改委副主任)

林建造(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友福(市农业局副局长)

吴宁平(同安区科技局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同安区政府,成员如下:

主 任:陈 琛(同安区政府区长)

副 主 任:许国华(同安区政府副区长)

李建国(市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温荣勇(市科技局社会科技处处长)

王延龙(市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发展处调研员)

黄维津(市财政局企业处处长)

杨 强(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吴宁平(同安区科技局局长)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