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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表彰2010年度退税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财政局:

2010年,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责,严格审核,务实高效地开展了一般增值税先征后退审核工作。为弘扬先进,经研究决定,对准确把握政策、严格实地审核、及时审批退库、按时报送退税总结及报表,成绩突出的攀枝花市财政局等25个单位予以表彰(见附件)。

希望四川省各级财政部门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不断提高一般增值税退税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附件:2010年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o一一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
2010年一般增值税退税审核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市(州)级单位10个

达州市财政局 自贡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财政局

泸州市财政局 宜宾市财政局 资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财政局 凉山州财政局 广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财政局

二、扩权试点县级单位15个

富顺县财政局  广汉市财政局  安县财政局

旺苍县财政局 射洪县财政局 峨眉山市财政局大竹县财政局  仁寿县财政局  渠县财政局

什邡财政局 简阳市财政局  南溪县财政局

合江县财政局  资中市财政局  蓬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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