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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宣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宣政[201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负责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宣政〔20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宪法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市政府实行市长负责制,副市长协助市长工作。市长、副市长分工如下:

虞爱华同志 领导市政府的全面工作。

韩永生同志 负责市政府的常务工作、发展改革、政府法制、监察、审计、物价、财政、税务、统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防(应急管理)、国有投资、铁路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局、审计局、物价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宣城调查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防办(应急办)、驻芜管理处、咨询委、国有投资公司、铁路办。

黄东升同志 负责农业水产、水利、防汛抗旱、气象、林业、民政、粮食、供销、皖南烟叶、扶贫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农委、水务局、气象局、林业局、民政局、粮食局、供销社、皖南烟叶公司、扶贫办。

联系妇联、中储粮宣城直属库。

李 明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行政、国土资源、城建、规划、城管执法、环保、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规划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信访局。

联系法院、检察院。

陆马山同志 负责金融保险证券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金融办(上市办)、人行、银监分局、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发行、邮政储蓄银行、徽商银行、省联社宣城办事处,人保公司、国寿公司、太保产险公司、太保寿险公司、平安产险公司、平安寿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泰康人寿公司、大地产险公司、安邦产险公司、渤海产险公司、国元农业保险公司、民安产险公司、华夏人寿公司、国元证券公司、华安证券公司。

联系团市委。

郭树伟同志 负责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民族、宗教、地震、机关事务管理、残联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民委(宗教局)、地震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残联。

联系军队。

钱沙泉同志 负责商务、旅游、外事、侨务、工商行政管理、对台事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商务局、旅游局(外办、侨办)、工商局、台办。

联系统战、侨联。

周 勇同志 负责工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开发区、招商引资、交通、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邮政、电力、电信等方面的工作及国投电厂、宣城海螺等重点项目。

分管经信委(国资委)、市开发区、招商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质监局、邮政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石油公司、烟草专卖局。

联系工商联、总工会。

黄 敏同志 负责科技、教育体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食品药品监管、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地方志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科技局、教体局、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文广新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人口计生委、档案局(地方志办公室)。

联系文联、社科联、科协、红十字会。

秘书长 在市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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