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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冠维乳业有限公司年产1650吨稀奶油技术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函[2010]54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冠维乳业有限公司年产1650吨稀奶油技术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
(冀发改函〔2010〕549号)


石家庄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河北冠维乳业有限公司年产1650吨稀奶油技术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请示》(石发改产业〔2010〕99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河北冠维乳业有限公司年产1650吨稀奶油技术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现复函如下:

1请该公司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汇报,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手续。

2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核准报告,按程序报我委核准。

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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