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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市秦皇酒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葡萄酒建设工程项目延期的函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函[2010]55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秦皇岛市秦皇酒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葡萄酒建设工程项目延期的函
(冀发改函〔2010〕550号)


秦皇岛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秦皇岛市秦皇酒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葡萄酒建设工程项目年审及延长建设期的请示》(秦发改产业[2010]44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秦皇岛市秦皇酒业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葡萄酒建设工程项目是我委以冀发改工机备字[2007]294号备案证备案的项目。目前,项目已完成环保、水资源等审批手续,由于土地指标未能落实,项目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为使企业减少损失,项目能顺利实施,根据企业申请,同意该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3年1月,冀发改工机备字[2007]294号备案证的其他内容不变。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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