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昌府办函〔2010〕67号)
石碌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了解我县城镇居民住房状况,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城镇居民住房状况开展一次全面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一)客观反映我县城镇居民家庭住房状况,为科学制定全县住房供应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量化指标,进一步完善住房供应保障政策体系。
(二)建立全县住房状况基本信息数据档案,逐步完善住房保障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调查范围、内容
(一)调查范围:石碌镇非农业户口住户。
(二)调查内容:
1、家庭住房情况:包括房屋坐落、房屋面积、房屋类型、房屋套型,产权(承租)人、房屋性质、产权性质、使用情况等。
2、家庭收入情况:包括固定资产、工资、奖金、福利等可支配收入。
3、家庭人口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成员关系,已结婚的做为另一家庭户申报。
三、调查方式
(一)本次调查以入户调查为主,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和相关职能部门管理系统比对、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按照统一部署、分级组织、逐级核查、逐级汇总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城镇居民住房状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县长符礼伟任组长,副县长杨志荣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统计局、海钢公司(含矿业)、红林农场、石碌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庄运龙(兼)。
(二)职责分工
海钢公司(含矿业)、红林农场、石碌镇各居委会各自负责做好本辖区住房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调查员的选定和管理;负责组织社区、居委会做好住房调查动员工作;负责培训材料和相关调查表格的发放;负责做好调查表格的填写、回收、审核和上报;负责调查表的汇总工作;负责做好辖区住房调查建档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县属单位调查经费安排和使用监管,海钢公司(含矿业)、红林农场负责本单位调查经费安排。
县民政局负责城镇居民收入线划定(包括中等收入、低收入和最低收入线的划定)。配合做好全县住房状况调查工作的指导、协调、验收工作;负责提供低保家庭相关资料、数据;配合做好调查员选取和培训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户口信息的提供和协助入户调查。
县统计局负责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统计分析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整个调查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全县调查表的印制及审核汇总工作,并建立全县城镇居民住房及收入情况档案。
县房产管理局负责提供城镇居民住房登记、产权情况。
具体调查工作以各辖区为单位,分别组建调查小组,调查成员由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组织人员。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住房保障是各级政府重要的公共服务职责,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开展住房状况摸底调查工作是全面掌握住房保障需求、编制住房保障规划、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基础工作,政策性和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各有关单位、社区、居委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
(二)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本次调查在县政府领导下进行,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抽调业务骨干参加调查工作,确保调查高效推进。
(三)严格程序,认真审核。调查人员要严把审核关,逐个审核调查表格,及时发现纠正问题,认真查勘调查对象住房状况,核对其收入状况及家庭人口等相关情况,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完整。
(四)大力宣传,耐心指导。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尽量拓宽政策知晓面,确保调查摸底数据的全面性。调查工作人员要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指导居民正确填写《城镇居民基本住房状况调查表》,确保调查摸底成果准确。
(五)此次调查仅作为了解我县城镇居民住房情况,为编制我县保障性住房“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调查情况及内容严格保密。
六、调查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0年11月29日至11月30日)
1、人员安排
11月29日至11月30日,印刷调查表格,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住房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查人员抽调工作,石碌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调查人员及负责人名单、单位和电话于11月28日前上报县住建局,联系人:陈永东,电话:26633276,18789527187。
2、动员部署阶段
12月1至12月2日,召开全县住房状况调查工作动员会,并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全面发布摸底调查信息,将此次调查摸底的目的、方法、对象、时间等内容告知广大群众,做到家喻户晓。
3.组织培训
2010年12月3日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对调查员、指导员进行培训(地点另行通知),讲解调查的要求、方法、步骤、内容和调查表的填写要求,掌握入户调查的基本常识。
(二)入户调查阶段(2010年12月4日至12月25日)
入户调查是此次调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调查员既要有热心,还要有耐心,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城镇居民基本住房状况调查表》(由县住建局提供),避免出现废表,并按规定整理上报。
(三)审核、汇总(2010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
1、《城镇居民基本住房状况调查表》填报后,按海钢公司(含矿业)、红林农场、各居委会分类整理、汇总、装订整册后,连同电子版上报县住建局。
2、县住建局汇总好所有调查小组的调查情况,并形成报告。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