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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扩大内需年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文字号】 川食药监财[2010]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扩大内需年报的通知
(川食药监财〔2010〕16号)


灾区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川养麝研究所:

随着我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进入验收、收尾阶段,为了避免系统机构改革期间出现工作断档、进度放缓情况,督促各有关单位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注重规范项目的验收评价工作,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灾后重建项目推进情况半月报告制度的通知》(川发改项目[2009]35号)、四川省直机关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加快灾后重建政策落实监督检查工作组、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财政评审中心的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加快推进灾后美好新家园建设,促进扩大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现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扩大内需年报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内容

(一)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统计表。此表由两个表组成包括: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总体月报表、扩大内需和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明细表。(备注:此表在省局国债和在灾后重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网址:http://oa.scfda.gov.cn:2500/loadjsp.do?formaction=home)【四川省直机关扩监办】

(二)扩大内需省直管项目汇总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汇总表。【四川省直机关扩监办】

(三)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半月报表。此表由三个内容组成包括:恢复重建规划实施汇总表、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进度统计表、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备注:表二和表三在省局国债和在灾后重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网址:http://oa.scfda.gov.cn:2500/loadjsp.do?formaction=home)【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省直管项目月报表。(备注:此表在省局国债和在灾后重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网址:http://oa.scfda.gov.cn:2500/loadjsp.do?formaction=home)【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五)扩大内需投资落实情况月报表。中央扩大内需第四批资金下达,需要要报此表的单位:成都、宜宾、阿坝、甘孜、乐山。【四川省财政厅】

二、填报范围

国家确定的39个重灾县(市、区)、省定12个重灾县(市、区)

三、报送时间

报表报截止时间:2010年12月25日上午12点,请各单位做好收集汇总工作。(格式详见附表)。

四、报送方式

请通过电子邮件和纸质资料邮寄报送省局灾后重建办,要求在省局国债和在灾后重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的报表必须按时录入。

五、其他要求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报表必须真实、完整、准时、准确,要切实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扩大内需领导,加大项目推进工作力度。不按要求报送的单位,省局将进行通报。各单位要确定负责领导,落实报送工作人员。

2.扩大内需和灾后重建统计表、扩大内需省直管项目汇总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省直管项目月报表,从2011年1月起停报。

3.在省局国债和在灾后重建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的报表,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进度统计表、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在没接到停报通知前要继续按规定时间报送录入。

4.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进度统计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每半月报一次,上半月12日报送。下半月25日报送。

联系人:梁和  联系电话:86531758

e-mail:448198441@qq.com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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