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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节前全区放射源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宁环办发[2010]2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节前全区放射源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
(宁环办发〔2010〕252号)


各放射源应用单位: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强放射源监管,确保全区辐射环境安全,使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经研究决定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区放射源安全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各放射源应用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10年12月20日-2011年1月20日

三、检查内容

放射源安全管理及使用情况:用源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放射源使用程序及管理制度、放射源档案资料、放射源编码、工作人员安全防护与培训、放射源电离辐射警示标志、辐照设备的报警装置及安全联锁装置、放射源使用单位自检报告、放射源台账明细、事故应急预案等。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认真准备辐射安全防护总结报告,积极配合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告于2010年1月24日前报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自治区环保厅将对部分重点放射源应用单位进行现场抽查。

联 系 人:姜红艳 高立鹏

联系电话:0951-5160751

传真:0951-5160752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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