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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发部门】 陕西省建设厅

【发文字号】 陕建发[2010]27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陕建发[2010]27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城管局),西安市水务局,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环保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环保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系统》,现将2010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截至2010年三季度,我省纳入全国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已建成运营污水处理厂52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97.35万立方米/日,实际已完成投资44.73亿元。10个设市城市和杨凌示范区纳入全国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已建成运营污水处理厂19座,污水处理能力148万立方米/日。全省有31个县建成并运营的污水处理厂纳入全国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占县城总数的38.75%,处理能力达49.35万立方米/日。

按照省厅《关于加强2010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10]84号)的要求,我省今年的任务是建成污水处理厂50座,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23座。截至9月底,依据《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系统》的统计,已投入运行17座,在建47座(其中有4座在建污水处理厂不在任务中),未开工20座。在建的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能力141.8万立方米/日,计划投资41.22亿元,配套管网长度1281.39公里,有21座处于联合试车阶段,26座处于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阶段。

二、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与污染物削减情况

截至三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水量38732.47万立方米,cod削减量15.86万吨。10个设市城市和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为82.21%。

目前尚有2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不足60%,没有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占全省污水处理厂总数的46.15%;个别污水处理厂进水cod浓度超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设计值,水质超标影响了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排序情况

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以《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为基本依据,对全省10个设区市污水处理工作(含县城)进行综合考核并排序,对全省10个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排序。按照国家污水处理工作考核办法要求,渭南市、安康市考核结果为差,现予以通报。

四、信息报送情况

目前,全省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上报情况整体趋好,运行项目月报填报率超过98.08%(以处理能力计),渭南西区污水厂未上报运营信息,予以通报批评。全省在建项目季报填报率为100%。

五、下一步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加强在建项目管理,确保年度目标完成

各地要按照省厅《关于加强2010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陕建发[2010]84号)的精神,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省厅年底将对各地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较慢的项目将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加大运行监管力度,确保设施达标运行

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手段,逐步建立健全按水量、水质核拨污水处理费的运行机制,保障污水处理设施的效能发挥和正常运行。对目前运行负荷率达不到国家要求以及污染物削减率偏低的处理设施,要尽快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将结果于12月25日前上报省厅。

(三) 强化信息上报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是下达中央补助资金和“以奖代补”支持配套管网建设资金,以及对各地城镇污水处理工作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市要认真核实上报数据,准确、全面的反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对瞒报、谎报数据的市县在考核评分时按零分计算,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 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要进一步加强对各污水处理厂业务人员的培训,规范企业管理,严格遵守《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cjj60-94)的规定,加强进出水的水量和水质的监测,严格化验和报告制度,细化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达标排放。对产生的污泥要进行安全处置,避免二次污染。

(五)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建立考核长效机制

各地要高度重视污水处理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和工作机构,结合各地实际,细化考核评分细则,建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长效机制。省厅将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结果为差的,认定为未通过年度考核,并予以全省通报;对完成任务好的地区,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中央补助资金和管网建设“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力度。

附件1:全省10个设区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工作综合考核评分、排名表

附件2:全省10个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工作综合考核评分、排名表

附件3: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未开工污水厂名单

附件4:2010年前三季度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低于60%的项目(略)

二○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全省10个设区市(含县城)污水处理工作综合考核评分、排名表

 

排名

名 称

考核指标
(100分)

设施覆盖率
(10分)

污水处理率
(25分)

设施利用效率
(25分)

主要污染物消减效率(20分)

监督管理指标(20分)

cod消减效率分值
(15分)

氨氮消减率分值
(5分)

数据上报管理分值
(12分)

水质化验管理分值
(8分)

 

1

榆林市

80.79

3.33

22.12

18.75

13.50

4.38

10.71

8.00

2

咸阳市

80.28

7.69

15.29

19.50

14.55

3.25

12.00

8.00

3

宝鸡市

79.00

9.17

23.77

10.45

12.83

2.78

12.00

8.00

4

西安市

78.10

7.69

16.89

18.00

14.55

4.75

8.84

7.37

5

延安市

76.72

3.08

19.02

15.00

14.63

5.00

12.00

8.00

6

铜川市

66.08

2.50

14.46

10.00

15.00

5.00

11.11

8.00

7

渭南市

55.20

7.27

8.17

5.00

13.31

4.69

9.17

7.59

陕南地区

 

1

汉中市

87.67

0.91

21.77

25.00

15.00

5.00

12.00

8.00

2

商洛市

70.99

1.43

11.06

20.00

13.50

5.00

12.00

8.00

3

安康市

52.80

1.00

3.30

10.00

13.50

5.00

12.00

8.00



附件2:
全省10个设区城市和杨凌示范区污水处理工作综合考核评分、排名表

 

 

 排  名

 

 

名 称

 

 

考核指标
(100分)

设施

覆盖

( (10分)

 

污水处 理 率
(25分)

 

设施利用效率
(25分)

主要污染物消减效率

(20分)

监督管理指标

(20分)

cod消减效率分值

(15分)

氨氮消减率分值
(5分)

数据上报管理分值(12分)

水质化验管分值
(8分)

1

杨凌示范区

99.68

10.00

24.68

25.00

15.00

5.00

12.00

8.00

2

汉中市

87.67

0.91

21.77

25.00

15.00

5.00

12.00

8.00

3

榆林市

80.79

3.33

22.12

18.75

13.50

4.38

10.71

8.00

4

咸阳市

80.28

7.69

15.29

19.50

14.55

3.25

12.00

8.00

5

宝鸡市

79.00

9.17

23.77

10.45

12.83

2.78

12.00

8.00

6

西安市

78.10

7.69

16.89

18.00

14.55

4.75

8.84

7.37

7

延安市

76.72

3.08

19.02

15.00

14.63

5.00

12.00

8.00

8

商洛市

70.99

1.43

11.06

20.00

13.50

5.00

12.00

8.00

9

铜川市

66.08

2.50

14.46

10.00

15.00

5.00

11.11

8.00

10

渭南市

55.20

7.27

8.17

5.00

13.31

4.69

9.17

7.59

11

安康市

52.80

1.00

3.30

10.00

13.50

5.00

12.00

8.00



附件3:
纳入目标责任考核未开工污水厂名单

名称

数量(个)

未开工污水厂的县

汉中

7

城固、 洋县、佛坪、西乡、镇巴、留坝、

宁强

安康

7

石泉、紫阳、岚皋、平利、镇坪、旬阳

宁陕

商洛

6

洛南、丹凤、商南、山阳、柞水、镇安

合计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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