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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农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发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1]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农业先进单位的通报
(鲁政字〔2011〕8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农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努力克服干旱、洪涝、低温等诸多自然灾害的影响,全省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了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2010年,粮食生产实现连续8年增产,总产创历史最高水平;蔬菜、果品等高效特色农业稳定发展,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效显著;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扎实推进,为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省政府决定,对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46个先进单位进行表彰。授予潍坊市等6个市、汶上县等10个县(市、区)“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奖励汶上县等10个县(市、区)农技推广车各1辆;授予济南市历城区等10个县(市、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进单位”称号;授予章丘市等10个县(市、区)“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商河县等10个县(市、区)“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再创佳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进一步重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农业先进单位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全省农业先进单位名单

一、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单位(16个)
潍坊市 济宁市 临沂市 德州市 聊城市 菏泽市
汶上县 梁山县 邹城市 东平县 沂南县 沂水县 陵县
乐陵市 宁津县 菏泽市牡丹区
二、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先进单位(10个)
济南市历城区 胶南市 淄博市临淄区 滕州市
广饶县 莱阳市 寿光市 肥城市 荣成市 沾化县
三、全省高效特色农业先进单位(10个)
章丘市 沂源县 招远市 安丘市 乳山市
日照市岚山区 莱芜市莱城区 蒙阴县 聊城市东昌府区
曹县
四、全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先进单位(10个)
商河县 莱州市 青州市 泰安市岱岳区 文登市
日照市东港区 临沭县 莘县 无棣县 东明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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