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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五岭公园规划设计的批复


【颁发部门】 郴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郴政办函[2009]3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五岭公园规划设计的批复
(郴政办函[2009]329号)


市规划局:

报来《关于审批五岭公园规划设计的请示》(郴规〔2009〕91号)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原则同意五岭公园规划设计。现就规划实施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要严格控制公园建筑。五岭公园是以自然山林为主体,以“五岭阁”为主景的开放式城市休闲文化公园,要在尽量保留原有生长良好的乡土植物基础上,进行适当的林相改造,提升园林意境。要适当减少公园入口处的管理用房面积。

二、完善功能分区,加强核心区景观设计。进一步优化“一轴、一带、五区”规划空间结构,营造对称与自由布局相结合的园林景观形象,构筑好园区景观轴及公园与城市的视线通廊。

三、加强竖向及出入口设计。应根据公园四周城市道路标高和园内主要内容,处理好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标高的联系。优化公园游路设计,做好公园主入口与五岭大道的衔接。

四、完善公园配套服务设施。根据公园景区布局及游人数量,[jp3]配套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为游人创造良好的游览、休闲场所。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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