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报来的《关于上报贞丰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州发改投资[2009]14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二、项目建设于贞丰县珉谷镇南环路贞丰县医院新址。
三、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下阶段工作中,应复核并进一步优化竖向设计。
四、原则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深化、复核和完善有关设计内容:
业务综合楼3-11交3-h轴处增设疏散楼梯间,合理配置交通;门厅宽度应适当增加;按手术部设计规范认真复核各级别洁污分区功能房设置。
五、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六、原则同意业务综合楼结构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七度乙类设防。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国家地震局[2009]49号文等相关规范、规定,优化结构形式和柱网设置、结合使用要求和荷载情况认真复核结构设计,按规范验算和完善重要参数。补充超长结构抗震缝的设置、复核疏散楼梯设计,确保工程安全。地下室消防水池结构应相对独立,以利楼体受力和承重构件的耐久性。
同意生活用房和中心供应室采用砖混结构。
七、同意业务综合楼基础采用桩基或柱基,地基基础等级为乙级。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建筑桩基技术规范》等进一步优化确定基础形式。生活用房和中心供应室采用条形基础。
八、原则同意业务综合楼给排水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相关规范等进一步完善和深化设计。
九、原则同意电气(含弱电系统)设计,防雷等级为二类。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相关规范等进一步完善并深化设计,按《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认真复核负荷等级。
十、原则同意通风系统和节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相关规范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十一、原则同意消防设计,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火灾报警系统一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有关设计内容。
十二、原则同意本工程污水处理和垃圾收集方案,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深化并完善相关设计,并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执行。
十三、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二年。
十四、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5300万元(详见附表),超出国家补助部分的投资由县自行承担。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附表(略)
二оо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