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各类建设资质证书延期或换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厅不再开展对各类建设资质证书年检工作。凡持有我厅核发的建设资质证书的有关企业,应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60日办理资质延期或换证。凡在证书有效期内,任何单位、部门不得以企业未进行年检为由,限制企业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