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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雷山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调整初步设计的批复


【颁发部门】 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黔东南州发改委:
你委上报的《关于请求调整雷山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州发改社会[2009]12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六层住院综合楼10050平方米和相应室外工程,以及垃圾收集和配电设施;住院综合楼为一类多层建筑。项目建成后床位数达到200张。

二、项目建设于雷山县丹江镇城关雷公山大道校场坝雷山县医院院内。

三、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院内流线,合理组织院内外交通。

四、原则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在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照《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和《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规范进一步复核和完善有关设计内容:
手术部和icu病房应各自独立设置避免交叉感染,复苏室应靠近手术部侧并按规定调减床位数;复核icu病房规模并设置1间隔离病房;按《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要求,补充完善手术室设备间的布置设计;①轴端应设污物出口,避免污物运送污染;隔离洗婴池应设置于产科;复核调整发电机房储油室、配电间出口和电梯前室宽度等设计;适当调增儿科活动室、配餐间面积。

五、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

六、同意结构设计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型式。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六度乙类设防、框架抗震等级四级。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等相关规范并结合使用要求复核设计,确保工程安全。门厅柱网设计应予优化以方便使用。

七、同意基础设计采用独立柱基,地基基础等级乙级。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根据地质详勘报告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进一步优化基础设计。

八、同意住院综合楼给排水设计。

九、原则同意电气设计,防雷等级三级,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设备选型,确保用电安全。

十、同意弱电、通风系统和节能设计,下阶段工作中,应按相关规范进一步深化。

十一、原则同意消防设计,按一类防火设计,耐火等级为二级。下阶段设计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调整有关设计内容。

十二、同意利用已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对全院污水进行处理。

十三、原则同意本工程垃圾收集方案,下阶段工作中,应严格按照环保部门批复执行。

十四、工程实施中,应做好边坡处理,确保工程安全。

十五、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六、经审定,概算总投资为2150万元(详见附表)。

十七、黔发改建设[2009]1968号文废止执行。
项目实施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控制投资,加快工期,确保工程质量。
请遵照执行。

二оо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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