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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关于暂停进口德国可食性猪产品和蛋产品的公告


【颁发部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文字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11年第2号)


关于暂停进口德国可食性猪产品和蛋产品的公告

近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食品农业和消费者保护部调查证实,因饲料生产过程中发生污染而导致部分猪肉、禽肉和蛋产品中致癌物质二恶英超标。为有效防止境外有害物质污染食品流入境内,切实保护国民的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现公告如下:

一、自2011年1月11日起暂停进口德国生产的可食性猪产品和蛋产品。

二、2011年1月11日前启运的德国可食性猪产品和蛋产品,到港后批批进行二恶英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境。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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