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1年1月29日、1月30日、2月2日至2月8日、2月12日、2月13日,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1年1月29日、1月30日、2月2日至2月8日、2月12日、2月13日,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