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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11年春节期间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公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1年1月29日、1月30日、2月2日至2月8日、2月12日、2月13日,机动车不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的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特此公告。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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