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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9]18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批复
(渝府〔2009〕184号)


南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提请实施南川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的请示》(南川府文〔2009〕9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重庆市南川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二、你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目标是:到2011年,全区用水总量指标控制在2.5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168立方米以内,人均综合用水量控制在444立方米以内;到2020年,初步建成节水型社会,全区用水总量指标控制在3.2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52立方米以内,人均综合用水量控制在505立方米以内。

三、请你区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要求,围绕《重庆市南川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节水工程、制度建设等内容,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及早启动并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为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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