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贺建萍任职资格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508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贺建萍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新保陕发〔2009〕68号)收悉。经审查,贺建萍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