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度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补考的通知
(甘依法治省办发[2009]14号)
省直各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中央驻甘单位:
经省委领导同意,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参加2009年度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甘司发[2009]16号),依据通知于12月5日在省委党校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基地统一、集中举行了2009年度地厅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共125个省直部门的771名地厅级领导干部参加。由于部分领导请假未能参加12月5日的考试,现将补考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9年12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二、考试地点
省委党校教学楼
三、考试对象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未参加12月5日考试的在职地厅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四、考试内容
1.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知识,重点是宪法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依法行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三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民生问题、社会保障、突发事件应对等法律法规;
2.中央有关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十七大以来关于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重大理论;
3.与领导干部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
4.“五五”普法以来中央、省上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法规、政策、决议、意见等。
以上内容参见全国“五五”普法统一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和甘肃省“五五”普法统一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由省依法治省办编)。
五、考试方式
本次补考仍采取统一、集中、开卷的方式进行。省直各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中央驻兰单位的考试由省依法治省办公室统一组织,在省委党校集中设点考试。请各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12月24日前,持参加补考人员名单至省依法治省办公室领取座号单。
六、工作要求
补考未通过和无故缺考者,为本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原则上不再另行组织补考,因此各单位地厅级领导需尽可能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由单位书面向省依法治省办公室说明,并记录在册。
联系电话:8418094 8418490(传真)
联系地址: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统办一号楼后原政协办公楼216、217房间)
甘肃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