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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评选推荐辽宁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颁发部门】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

【发文字号】 辽妇通[2009]3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关于评选推荐辽宁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辽妇通[2009]32号)


省“巾帼建功”活动参赛行业(单位),各市妇联:
在2008年至2009年全省“巾帼建功”活动参赛行业(单位)开展的“保增长促振兴创和谐巾帼建功”主题实践活动中,广大女职工踊跃参与,主动作为,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构建和谐辽宁中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妇女的积极性、创造性,省妇联决定对活动中涌现出的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分别授予辽宁省“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同时,对各行业(单位)贡献突出的排头兵授予辽宁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现将评选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保增长促振兴创和谐巾帼建功”主题实践活动中,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行业文明新风,引导和激励女职工爱岗敬业、建功立业,在提升女性综合素质,提高岗位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协调发展,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和谐辽宁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女性。

二、评选条件
(一)巾帼文明岗评选条件
1、领导重视。在主题实践活动中把“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定期指导和检查,专人负责或分管,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有明确的争创计划和目标,有细化的创建标准,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
2、立足创建。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岗位成才和岗位建功,岗位目标责任明确,创建措施得力,内部管理规范,效益显著,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在促进本行业和谐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优质服务。岗位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办事公道、乐于奉献,提供优质、诚信、人文、高效服务,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4、示范性强。岗位成员中女性占5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和广泛影响,原则上应已获得市级或行业(系统)荣誉称号。
(二)巾帼建功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
2、工作创新。发扬“四有”、“四自”精神,积极参加主题活动,在促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伟大实践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力拼搏,在本职工作中表现优异;积极为行业创新发展出谋划策,创新业绩,成效显著。
3、服务有效。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岗位建功,岗位成才,业务能力、服务意识强,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业绩突出。
4、作风优良。具有无私奉献的猬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神风貌,务实的工作作风,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良好示范带头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典型推荐。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名额分配,推荐省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各行业(系统)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须是本行业(系统)集体或个人的突出代表,充分体现先进性和典型性。各市妇联要在社区和个体、民营等新经济组织涌现出的个人典型中推荐巾帼建功标兵。
2、填表要求。推荐表中主要事迹不超过soo字,一律用钢笔、碳素笔填写或打印。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材料力求特色鲜明,事迹突出,文字简练,内容生动。各行业(系统)省三八红旗手人选由行业(系锦)确定后填写辽宁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3、材料报送。请于2010年1月15日前,将推荐表、三八红旗手登记表一式3份,事迹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妇联发展部,同时以电子版方式报送各行业(系统)汇总的推荐名单、推荐表、登记表及事迹材料。

四、联系方式
电话:o2-23250109 23250135-404
联系人:李木子
电子邮箱:flfzb@yahoo.com.cn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兴街20号
邮编:110006

注:以上表格电子版可到辽宁省妇联网站“今日通知”栏下载。

2009年12月10日

附件1:
辽宁省“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岗位名称

电话

 

 

地址

 

 

 

岗位负责人

 

 

 
 

主要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行业主管

 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妇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及邮编

 

 主要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行业主管部门

 (或市妇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妇联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辽宁省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单  位 
姓  名 
填 表 时 间 


辽宁省妇女联合会制

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可另加附页)

 

 

 

 

 

 (盖章)

 

年  月  日

市妇联

意见或

省直主

管部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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