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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颁发部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哈国资发[2009]2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市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
(哈国资发〔2009〕201号)


各区、县(市)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市直各企业主管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各直属企业:
为做好2009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报工作,提高报表编报质量,为各项国有资产监管提供可靠信息和决策依据,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办法》、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09年度地方国有资产统计及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评价〔2009〕310 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企业财务决算及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09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填报范围为全市(含区县)国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所有国有全资及控股企业,及其所属能够实质控制的各类子企业,包括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单位)和境外子企业。
市国资委及所属资产经营公司直接持股的参股企业,按要求自2009年起,必须逐级向市国资委报送企业财务决算,并由我委单独汇总后上报省国资委。

二、报表构成及填报口径
2009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为企业分户报表和集团合并报表的统一格式,由报表封面、主附表、财务情况表及行业补充表、会计报表附注、专项情况表等构成。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由主附表构成,并与企业财务决算主附表保持一致,在企业财务决算基础上生成。
国家规定,自2009年起,无论是否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都必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列报要求,填报2009年度企业财务决算,并按国务院国资委统一下发的报表软件进行填报。其中,财务决算会计主附表遵循财政部统一的会计报表格式,并结合出资人财务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情况表的填报内容与指标口径。为统一财务决算报表,所有企业2009年上报的财务决算,要与上报财政部门决算报表相一致。

三、认真做好科目转换工作
鉴于2009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取消了会计制度过渡期的报表指标和填报口径的重大变化,目前执行行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依据新旧准则会计科目对照表进行科目转换,并以此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2009年年初数也必须按科目转换要求同时进行调整。企业要严肃工作纪律,建立科目转换备查账,防止在科目转换及报表填报工作中弄虚作假,编造虚假财务报表。

四、规范会计核算,进一步提高决算报表质量
2009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填报,是在企业会计科目转换后进行编报的,但其核算基础仍为企业现行的会计制度。各企业应按企业现行会计制度核算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及管理实际,认真做好户数清理、审计事项调整、债权债务确认、内部往来核对、存货盘点、资产清查、正确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规范确认当期收入及成本费用、正确结转权益等各项财务核算基础工作。

五、准确界定合并范围,规范编制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集团企业及各直管企业,应当组织做好所属企业的清理核实工作,要对子企业户数、股权结构、控制能力、经营状况等进行全面清查,严格执行以控制为基础的合并原则,准确把握控制实质,规范界定财务决算合并范围。除已宣告清理整顿、破产以及其他不能控制的被投资企业(单位)外,具备实际控制力的子企业(单位),均应按规定纳入决算合并范围,不得存在应纳入未纳入或不应纳入而纳入合并范围的企业,不得存有帐外企业。

六、认真组织财务决算数据审核,确保报表编制质量
为确保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质量,各企业应当在做好财务核算基础上,做好决算报表审核工作。一是按我委统一要求,加强对所属子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逐级审核,做到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确保数据之间相互配比、衔接一致。二是采取企业自审、集团内部互审、部门交叉审核等形式,相互配合与监督。三是要创新审核方式。要针对审核中容易出现的问题,采取按会计科目分工、或按报表分工或按人员、部门分工等方法,解决报表录入、审核、汇总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决算报表编报质量。

七、加强财务决算审计管理,确保财务决算审计质量
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2009年我委将委托中介机构,对全部出资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各企业要积极配合中介机构工作,保证审计工作顺利完成。各受托中介机构要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公正、准确的进行审计,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审计费用由我委统一支付。
为检查及验证审计工作质量,市国资委将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对被审计企业年度决算报表质量按不低于企业户数20%的比列进行核查。
非我委出资企业,应参照本通知精神,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自行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计。

八、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企业财务决算编报工作
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及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编报,是一项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内容较为复杂的工作,各部门各企业要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要按照“早准备、早布置、早落实”的原则,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企业主要领导、总会计师要亲自抓落实工作,确保决算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要争取主动,做好企业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切实把握今年的报表设计思路及填报方法,认真做好核算基础工作,按照规定的报表指标填报口径、编制方法、软件操作等要求,做好决算报表填报工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做好指导与督促指导工作。要与会计师事务所紧密配合,切实做好报表填报工作,缩短新旧会计准则的过渡期,为执行新准则奠定基础。

九、按照报送要求,按时完成汇总上报工作
各级企业财务决算编报完成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格后,上报我委,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1、各区县(市)国资监管部门、市本级各部门、企业集团、国有参股企业应在2010年3月20日前,正式行文分别向我委报送2009年度本部门汇总及分户企业电子版财务决算数据及部门报表编报说明、汇编范围企业户数变动分析电子文档资料。
附报电子及纸质材料为:新旧准则会计科目对照转换工作表、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表、企业财务决算会审工作情况说明、企业数据审核出错说明等。纸质材料依次装订成册(a3纸),并加盖部门公章,主要负责人签章。
2、凡有财务决算重大事项备案的企业,应于2009年12月20日前,按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08年度财务决算备案工作通知(评价函2008年264号)要求,正式行文将所有备案事项的备案报告及相关表格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文档报送统计评价处及我委相关处室。
3、2010年4月10日前,各区县、市直各部门、各直管企业、参股企业,正式行文报送本单位2009年度财务决算分析报告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材料。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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