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申请开业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506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阳光人寿陕〔2009〕5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汉中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该中心支公司的业务经营区域为汉中市行政辖区。
三、该中心支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由你公司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决定。
四、该中心支公司办公地址为:汉中市汉台区司法路1号军分区综合大厦4层。
请持此批复文件到陕西保监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按照陕西保监局《关于实施<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保监发〔2007〕68号)要求进行公告。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