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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华清宫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颁发部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陕发改社会[2009]186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唐华清宫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陕发改社会〔2009〕1869号)


陕西旅游集团公司:
《关于唐华清宫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陕旅集团字[2009]14号)收悉。为加快文化旅游事业的发展,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建设唐华清宫文物保护与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现将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0687平方米,其中北部宫廷文化与梨园文化区仿唐宫苑园林古建筑5085平方米,南部御汤文化区仿唐宫苑园林古建筑5602平方米;旅游路6.5公里,游步道4.2公里,御道4900平方米;停车场7500平方米;仿唐牌坊1座、门楼2座、文化墙1座、雕塑2组、娱乐球场3个;飞霜殿建筑群、梨园博物馆改造;给排水、供电、环卫设施、绿化、景区数字化建设等。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5278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银行贷款和申请国家补助解决。

三、建设年限:2010年-2012年。

四、建设单位:陕西华清池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请据此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oo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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