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孙春秋任职资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发文字号】 陕保监复[2009]51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孙春秋任职资格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513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孙春秋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泰康陕发〔2009〕第122号)收悉。经审查,孙春秋符合《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孙春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川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