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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倡导文明节俭过春节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厅直各单位党委(支部)、厅机关各党支部:
现将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倡导文明节俭过春季的通知》(赣直党字[2009]38号)(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切实贯彻落实,并将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送厅直机关党委。

一、组织落实好新春植树活动
今年省直机关工委将继续开展2010年新春上班后的第一天植树活动,厅直属机关党委将按照省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认真落实好机关干部新春植树相关工作。

二、倡导春节期间非公务活动不使用公务车
2010年春节假日期间,厅直属各单位和厅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响应省直机关工委倡导,非公务活动不使用公务车。

三、积极改进机关干部贺年方式
全厅各直属单位和厅机关各处室干部职工要改进机关贺年方式,提倡使用电子邮件或手机短信等方式贺年,严格做到不用公款为个人印制、购买和寄发纸质贺卡。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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