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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国道312线祁家大山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发部门】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

【发文字号】 甘价费[2009]27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国道312线祁家大山隧道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甘价费〔2009〕279号)


省交通厅:
你厅《关于国道312线祁家大山隧道重新核定车辆通行费收费期限的请示》(甘交财〔2009〕51号)收悉。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9条收费公路和隧道进行大修改造的批复》(甘政函〔2004〕10号)精神,现将祁家大山隧道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于国道312线祁家大山隧道利用银行贷款大修改造工程已完工,同意延长收费还贷期至2013年12月19日。此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国家政策执行。

二、国道312线祁家大山隧道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七道梁、车道岭、祁家大山隧道车辆通行费的批复》(甘价费〔1999〕241号)执行。

三、交通部门要加强通行费资金管理,进一步增强还贷意识,并做好向车主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接此通知后请执收单位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按时参加年审,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甘肃省物价局
甘肃省财政厅
二○○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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