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政容发〔2009〕167号)
西客站地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京发〔2009〕1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34号)精神,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垃圾资源充分回收利用,探索做好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工作经验,我委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和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管理办法及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充分回收利用,确保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零废弃”是指从源头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垃圾产生,并对产生后的垃圾妥善分类回收处理,提高垃圾减量化率和资源化率,达到减少废弃、物尽其用的目标。
第三条 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绿色北京、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举措。
第四条 本市在党政机关、学校、大型商场、宾馆饭店、公园、农贸市场、度假村、居住小区等单位和地区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工作。
第五条 各相关部门和试点单位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工作,均需遵守本办法和《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单位管理标准》(试行)。
第二章 总体要求和基本标准
第六条 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单位应当在本单位的生活垃圾管理中,做到“能减尽减、能分尽分、能用尽用”,垃圾产生量应得到有效控制,优先采取就地减量化和资源化处理方式。
第七条 “能减尽减”是指本单位和个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采购和使用有利于减少垃圾产生的物品,提倡重复使用、减少浪费、厉行节约,最大化减少废物的产生量。
第八条 “能分尽分”是指垃圾在产生后,按照我市规定的方法和标准,对生活垃圾进行源头分类收集。
第九条 “能用尽用”是指对产生的餐厨(厨余)、果蔬、园林垃圾优先采取就地资源化处理的措施,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交由具备行政许可资质的专业企业进行收集处理利用。
第十条 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的基本标准:
(一)组织得力。领导重视,有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有健全的日常管理制度。
(二)设施完备。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的设备设施。
(三)运行规范。生活垃圾的分类转运和处理必须规范化,须委托具备行政许可资质的企业运作,签订协议,收据齐备。
(四)数据翔实:要有数据统计的记录,数据记录的表格式样和计量单位要统一,各类数据要详尽,真实可靠。
(五)宣传到位。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利用本单位网站、报刊、宣传栏等手段,宣传垃圾“零废弃”、垃圾分类等知识,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 试点单位所产生的餐厨、果蔬、园林垃圾基本做到就地资源化处理。
第十二条 试点单位应当依照《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的工作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细化标准,并遵照执行。
第三章 职责与分工
第十三条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的生活垃圾“零废弃”工作的实施;制定相关工作的规划、计划、标准和技术规范;指导区县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各区县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工作。落实执行市级相关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本辖区实施规划、计划。组织和指导相关部门、街道、乡镇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工作。对垃圾“零废弃”试点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的具体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各级规划、商务、教育、环保、旅游、园林、住房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工作,并负责对本行业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工作单位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六条 “零废弃”试点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和公众的监督评价。
第四章 管理措施
第十七条 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工作的单位由区县市政市容委组织确定,报市市政市容委备案。
第十八条 试点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活垃圾产生的数量、种类等状况,确定从源头垃圾减量和资源利用的行动目标,制定年度计划、实施办法和管理标准,制定相关管理、作业、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九条 试点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抓好“零废弃”试点工作。党政机关、学校、宾馆饭店、度假村“零废弃”试点单位应当倡导绿色采购、绿色办公、绿色用餐等;公园“零废弃”试点单位应当对园内商户和游览参观者进行垃圾“零废弃”宣传教育,引导其配合工作;商场“零废弃”试点单位应当依照遵循绿色采购原则,引导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法规政策;农贸市场“零废弃”试点单位应当引导商户“净菜上市”和执行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决定。
党政机关、学校、公园、农贸市场和度假村应当做好餐厨、果蔬、园林等有机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 试点单位应当建立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工作的基础档案,及时、准确记录日常统计数据,归类存档。
第二十一条 各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民间环保组织、专家学者等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指导、配合、监督检查各“零废弃”试点单位的工作。
第五章 奖励
第二十二条 市、区(县)市政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安排专项资金,制定生活垃圾“零废弃”工作的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单位积极开展生活垃圾“零废弃”工作。
第二十三条 市、区(县)市政管理主管部门经考核评定,根据《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通知的要求,对在《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工作标准》工作中的成绩突出的单位、社区和村庄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四条 试点单位应积极在本单位开展树立典型、总结经验、表彰奖励等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9年12月8日起试行。
附件:
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试点单位管理标准(试行)
《北京市生活垃圾“零废弃”管理试点细化标准》是在总体标准的基础上,针对八类试点类型的特点,分别制定的细化标准。
1.党政机关“零废弃”管理试点细化标准
1.1绿色采购
1.1.1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鼓励采购有中国环境标志、循环利用标志和节能标识的产品。
1.1.2采购利用废物生产的再生产品,如再生纸及再生纸制品。
1.1.3采购简易包装产品和大包装商品,减少和避免过度包装和过小包装商品的采购。
1.2绿色办公
1.2.1运用互联网、局域网,大力推行电子办公。
1.2.2办公用纸100%双面打印。
1.3绿色用餐
1.3.1单位餐饮区不提供一次性的餐盒、筷子、水杯等用品。
1.3.2鼓励各单位采用自助餐方式,饭菜按需自取,设置节约用餐提示标识或文字,避免食物浪费。
1.4绿色卫生间
1.4.1卫生间采用红外线节水龙头和红外自动干手器。
1.5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处理
1.5.1办公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两类。【可回收物】以废旧纸张、废旧报纸为主;【其它垃圾】以扫尘土、烟头、茶叶等废弃为主。
1.5.2单位餐饮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可回收物】如易拉罐、饮料瓶、酸奶盒等;【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等;【其它垃圾】如用过的纸巾等废弃物。
1.5.3安装餐厨垃圾粉碎、油水分离、资源化处理等设备。
1.6职工知晓率和投放效果
1.6.1职工能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
1.6.2职工能做到正确分类投放垃圾,正确投放率达90%。
2.学校“零废弃”管理试点细化标准
2.1绿色采购
2.1.1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鼓励采购有中国环境标志、循环利用标志和节能标识的产品。
2.1.2采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品,如再生纸及再生纸制品。
2.1.3采购简易包装产品和大包装商品,减少和避免过度包装和过小包装商品的采购。
2.2绿色办公
2.2.1鼓励各学校运用互联网、局域网,大力推行电子办公和电子教学。
2.2.2教学用纸100%双面打印。
2.3绿色教学
2.3.1利用板报、校刊、校园网络、媒体等多种形式开展绿色校园建设和垃圾“零废弃”教育。
2.3.2学校各级行政组织和公益群体要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环保宣传活动和社会实践。
2.4绿色用餐
2.4.1学校不提供一次性的餐盒、筷子、水杯等用品。
2.4.2教职工和学生饭菜按需提供,设置节约用餐提示标识或文字,避免食物浪费。
2.5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处理
2.5.1办公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两类。【可回收物】以废旧纸张、废旧报纸为主;【其它垃圾】以扫尘土、烟头、茶叶等废弃物为主。
2.5.2学校餐饮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可回收物】如易拉罐、饮料瓶、酸奶盒等;【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等;【其它垃圾】如用过的纸巾等废弃物。
2.5.3安装餐厨垃圾粉碎、油水分离、资源化处理等设备。
2.6知晓率和投放效果
2.6.1学生和教职工能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
2.6.2学生和教职工能做到正确分类投放垃圾,正确投放率达90%。
3.商场“零废弃”管理试点细化标准
3.1绿色采购
3.1.1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鼓励采购有中国环境标志、循环利用标志和节能标识的产品。
3.1.2采购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品,如再生纸及再生纸制品。
3.1.3采购简易包装产品和大包装商品,减少一次性物品和过度包装商品的采购。
3.2绿色办公
3.2.1鼓励各商场办公区运用互联网、局域网,大力推行电子办公。
3.2.2办公用纸100%双面打印。
3.3绿色行动
3.3.1开展垃圾“零废弃”的宣传活动,引导顾客绿色消费,提倡简朴生活。
3.3.2正确指导顾客正确分类投放垃圾,引导顾客减少包装袋的使用。
3.3.3将促销与倡导绿色购物结合起来,引导和鼓励市民购买选用耐用品和环境友好型商品。
3.3.4执行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决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等国家和地方的法规政策,向顾客有偿提供可降解材料制作的购物袋。
3.4绿色用餐
3.4.1商场餐饮区不提供一次性的餐盒、筷子、杯等用品。
3.5垃圾分类收集
3.5.1办公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两类。【可回收物】以废旧纸张、废旧报纸为主;【其它垃圾】以扫尘土、烟头、茶叶等废弃物为主。
3.5.2商场餐饮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可回收物】如易拉罐、饮料瓶等;【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等;【其它垃圾】如用过的纸巾等废弃物。
3.5.3购物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两类。【可回收物】如矿泉水瓶、饮料瓶等;【其它垃圾】如用过的纸巾等废弃物。
3.6绿色卫生间
3.6.1卫生间采用红外线节水龙头和红外自动干手器。
3.7知晓率和投放效果
3.7.1商场员工能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
3.7.2商场员工能正确投放垃圾,正确投放率达到90%。
3.7.3顾客能在保洁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正确投放垃圾。
4.宾馆饭店“零废弃”管理试点细化标准
4.1绿色采购
4.1.1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鼓励采购有中国环境标志、循环利用标志和节能标识的产品。
4.1.2采购简易包装产品、大包装商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品。
4.2绿色办公
4.2.1鼓励宾馆饭店办公区运用互联网、局域网,大力推行电子办公。
4.2.2办公用纸100%双面打印。
4.3绿色行动
4.3.1不提供一次性的餐具、杯子、牙具、刮胡刀、洗漱等用品。
4.3.2客人办理入住时,开展垃圾“零废弃”的宣传提示。
4.3.3在餐桌处、酒店客房内放置垃圾“零废弃”的宣传品及温馨提示语。
4.4绿色用餐
4.4.1餐饮区不提供一次性的餐盒、筷子、水杯等用品。
4.4.2点餐服务员要引导客人适量点餐,减少浪费。
4.4.3服务人员要主动提醒客人剩餐打包的绿色生活方式。
4.5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
4.5.1办公区、客房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两类。【可回收物】以废纸、各类包装物为主;【其它垃圾】以扫尘土、纸巾、茶叶等废弃物为主。
4.5.2宾馆餐饮区及饭店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可回收物】如易拉罐、饮料瓶等;【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等;【其它垃圾】以扫尘土、烟头、纸巾、茶叶等废弃物。
4.5.3安装餐厨垃圾粉碎、油水分离、资源化处理等设备。
4.6绿色卫生间
4.6.1卫生间采用红外线节水龙头和红外自动干手器。
4.7知晓率和投放效果
4.7.1宾馆及饭店员工能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
4.7.2宾馆及饭店员工能正确投放垃圾,正确投放率达到90%。
4.7.3顾客能在员工的指导下正确投放垃圾,正确投放率达到80%。
5.农贸市场“零废弃”管理试点细化标准
5.1绿色采购
5.1.1鼓励净菜上市,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
5.2绿色办公
5.2.1鼓励电子办公,办公用纸100%双面打印。
5.3绿色行动
5.3.1执行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决定,市场内不使用超薄塑料袋,不提供免费塑料购物袋。
5.4果蔬垃圾就地生化处理,或就近运至相对集中的资源化处理站。
5.5对商户进行持续的宣传教育,定期发放宣传材料,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商户积极性。
5.6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
5.6.1农贸市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可回收物】以废纸箱、废塑料等包装物为主;【厨余垃圾】以菜帮菜叶、废弃果蔬等废弃物为主;【其它垃圾】以扫尘土、烟头、茶叶等废弃物为主。
5.6.2建设果蔬垃圾资源化处理站。
5.7知晓率和投放效果
5.7.1市场内商户能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
5.7.2市场内商户能正确投放垃圾,正确投放率达到90%。
6.公园“零废弃”管理试点细化标准
6.1绿色采购
6.1.1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鼓励采购有中国环境标志、循环利用标志和节能标识的产品。
6.1.2采购再生材料制作的各种物品。
6.2绿色办公
6.2.1鼓励公园管理处运用互联网、局域网,大力推行电子办公。
6.2.2办公用纸100%双面打印。
6.3绿色行动
6.3.1公园内有生活垃圾“零废弃”宣传栏,定期向游客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和垃圾“零废弃”的知识。
6.3.2园林垃圾就地或相对集中资源化处理,回用到绿地。
6.3.3对景区内餐饮区商户进行垃圾“零废弃”的宣传教育,引导商户配合工作。
6.4绿色用餐
6.4.1餐饮区不提供一次性的餐盒、筷子、水杯等用品。
6.4.2游客餐饮区的点餐服务员要引导客人适量点餐,从源头减少餐厨垃圾。
6.5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
6.5.1办公区、游览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两类。【可回收物】以废旧纸张、饮料瓶、塑料包装为主;【其它垃圾】以扫尘土、烟头、茶叶等废弃物为主。
6.5.2餐饮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可回收物】如易拉罐、饮料瓶等;【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等;【其它垃圾】如用过的纸巾等废弃物。
6.5.3建设园林垃圾就地或相对集中资源化处理站。
6.6绿色卫生间
6.6.1公园内卫生间要采用红外线节水龙头和红外自动干手器。
6.7知晓率和投放效果
6.7.1公园职工和商户能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
6.7.2公园职工和商户能正确投放垃圾,正确投放率达到90%。
6.7.3游客能在园内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正确投放垃圾,正确投放率达到80%。
7.度假村“零废弃”管理试点细化标准
7.1绿色采购
7.1.1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鼓励采购有中国环境标志、循环利用标志和节能标识的产品。
7.1.2采购简易包装产品、大包装商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品。
7.2绿色办公
7.2.1鼓励办公区运用互联网、局域网,大力推行电子办公。
7.2.2办公用纸100%双面打印。
7.3绿色行动
7.3.1不提供一次性的餐具、杯子、牙具、刮胡刀、洗漱等用品。
7.3.2负责点餐的服务员要鼓励客人适量点餐,从源头减少餐厨垃圾。
7.3.3在餐桌处、客房内放置生活垃圾“零废弃”的宣传品及温馨提示语。
7.3.4度假村内的园林垃圾可以就地回用或生化处理。
7.4绿色用餐
7.4.1度假村餐饮区不提供一次性餐盒、筷子、水杯等用品。
7.4.2员工餐饮区饭菜按需提供,避免食物浪费。
7.5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
7.5.1办公区、客房区、游览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和【其它垃圾】两类。【可回收物】以废旧纸张、塑料包装为主;【其它垃圾】以扫尘土、烟头、纸巾、茶叶等废弃物为主。
7.5.2度假村餐饮区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可回收物】如易拉罐、饮料瓶等;【餐厨垃圾】如剩菜剩饭等;【其它垃圾】如用过的纸巾等废弃物。
7.5.3安装餐厨垃圾粉碎、油水分离、资源化处理等设备。
7.6绿色卫生间
7.6.1卫生间采用红外线节水龙头和红外自动干手器。
7.7知晓率和投放效果
7.7.1宾馆及饭店员工能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
7.7.2宾馆及饭店员工能正确投放垃圾,正确投放率达到90%。
7.7.3顾客能在员工的指导下正确投放垃圾,正确投放率达到80%。
8.居民小区“零废弃”管理试点细化标准
8.1倡导绿色生活方式8.1.1鼓励重复使用,开展“以物换物”等废旧物品再利用活动。
8.1.2树立绿色生活理念,养成良好的勤俭节约、减少废弃的行为。
8.1.3尽量选择大容量包装的日用品,购买使用寿命长的高品质产品。
8.1.4选购简易、包装的商品,拒绝购买过渡包装的产品。
8.1.5经过简单处理可以回收的废物要尽量回收,如清洗干净的一次性餐盒、丢弃饮料瓶时请将水倒掉、酸奶盒洗净后分类回收。
8.2绿色行动
8.2.1小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齐全,分类标志清晰,便于居民正确投放垃圾。
8.2.2小区配备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设备,小区内设有正规的再生资源回收点。
8.2.3定期对居民进行的宣传教育,如采取讲座、参观等形式,制订有效的鼓励措施,调动居民参与零废弃的积极性。
8.3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
8.3.1小区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它垃圾】三类。【可回收物】以废旧报纸、塑料瓶、塑料包装为主;【厨余垃圾】以菜帮菜叶、剩菜剩饭、瓜果皮核、废弃食物为主;【其它垃圾】以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废弃纸巾、废弃瓶(罐)为主。
8.3.2小区安装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等设备。
8.4知晓率和投放效果
8.4.1小区居民能掌握垃圾分类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5%。
8.4.2小区居民能正确投放垃圾,正确投放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