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推荐评选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苏交政[2009]154号)
各市交通局(港口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江苏交通规划设计院、江苏交通科研院:
近年来,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特别是认真执行2009年1月20日全省交通行业队伍建设大会的决策部署,在“抓队伍建设、保交通先行”上取得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鼓舞干劲,推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1、评选范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从事队伍建设工作的各级单位、部门(各市、县交通局不作为申报单位)和工作人员。
2、表彰名额:共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5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任务开展队伍建设,做到“抓队伍建设,保交通先行”。
2、队伍建设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做到有目标、有规划、有措施,有保障、有成效。
3、坚持开拓创新,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形成队伍建设工作的创新做法和特色经验。
4、内部协作好,服务意识强,工作程序规范,办事公道正派,档案资料健全,干部群众的满意程度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从事队伍建设工作3年以上,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具有较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具备创新开拓的能力。
4、服务大局意识强,工作认真细致,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三、评选要求和程序
(一)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好中选优的评选方法。对推荐对象,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
(二)要严格坚持评选条件,推荐具有代表性、先进性、示范性且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各市交通局推荐名额中必须有50%以上的名额给予基层工作部门(单位)和个人。
(三)推荐单位要认真填写《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一式2份。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内容充实,重点突出。有关材料经审核盖章后(附电子光盘),由各推荐单位集中汇总申报,务于2009年12月25日前报送省厅。
联 系 人:石 明、董 刚、仲尚伟
联系电话:52853023、52853509、52853507
四、表彰办法
由省交通运输厅进行通报表彰,并在党建工作大会上对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进行现场颁奖。
特此通知。
附件:
1、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3、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省辖市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南京市交通局 | 3 | 3 |
无锡市交通局 | 3 | 3 |
徐州市交通局 | 3 | 3 |
常州市交通局 | 3 | 2 |
苏州市交通局 | 3 | 3 |
南通市交通局 | 3 | 2 |
连云港市交通局 | 3 | 2 |
淮安市交通局 | 3 | 3 |
盐城市交通局 | 3 | 2 |
扬州市交通局 | 3 | 2 |
镇江市交通局 | 3 | 2 |
泰州市交通局 | 3 | 2 |
宿迁市交通局 | 3 | 2 |
连云港港口局 |
| 1 |
南通港务局 |
| 1 |
镇江口岸和港口管理局 |
| 1 |
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 | 1 | 1 |
省交通规划 设计院有限公司 | 1 | 1 |
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 | 9 | 14 |
合计 | 50 | 50 |
附件2: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
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集体名称
所在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二oo九年 月日
集 体 名 称 |
| ||||
负责人姓名 |
| 职务 |
| ||
集 体 级 别 |
| 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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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盖 章)
| ||||
上级主管部门 意见 | (盖 章)
| ||||
省交通运输厅 意见 |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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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
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姓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填报时间:二oo九年 月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文化程度 | 工作时间 | ||||
行政职务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 |||||
所在单位 意见 |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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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意见 |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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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 意见 |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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