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抽查的通知
(皖安监办函〔2009〕214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部署,现就开展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抽查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全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冶金有色生产企业等。
二、抽查重点内容
各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皖办明电〔2009〕10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9〕84号)精神,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单位以及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监管及整治情况。
(一)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
1.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遇有断层、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岩层倾向与边坡坡面倾向相近时,是否制定和落实防止边坡塌方、滑落措施;深凹露天采场要制定防洪措施和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排土场截洪、防洪及防止泥石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2.地下矿山建设项目是否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可靠,避灾线路是否清晰;提升系统、防护装置是否可靠与齐全,是否定期检测检验;是否安装主扇、局扇并形成完整的机械通风系统,风量是否充足;地表水灾、井下水害、火灾防范措施是否落实;顶板边帮是否稳固,采空区管理是否到位,地压监测措施是否落实;从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入井考勤制度是否落实;放炮管理、防“三超”管理是否严格落实;应急救援物资是否配备,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等;列入今年整顿和关闭的地下矿山和尾矿库整顿关闭工作实施情况;
3.尾矿库是否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坝体内外坡坡比等要满足设计与《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要求;在用尾矿库回采再利用和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要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省政府安委会重点挂牌督办的尾矿库重特大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二)烟花爆竹
1.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库房安全保卫和值班制度、流向登记制度、氯酸钾购买和使用登记制度制定落实情况。
2.生产企业是否存在“三超一改”和“三违”现象;是否存在擅自改建、扩建、搭建工(库)房现象;是否存在同一企业不同股东分包、转包、租赁生产线或工(库)房组织生产的现象;是否存在将储存仓库出租、出借、转包给不具备批发经营资质的单位或零售经营者的现象;是否存在库房内开箱配货作业、采购和销售含氯酸钾、假冒伪劣或非法生产的产品的现象。
3.关闭企业是否彻底拆除工房和设施设备,清理并销毁剩余成品、半成品和原材料。
4.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否落实“打非”责任、明确“打非”的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是否建立“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和有效收集非法生产信息系统。
5.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发生重特大责任事故的企业是否处罚到位,并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向社会公告。
(三)危险化学品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和执行情况,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安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等情况,特殊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冬季防冻、防滑、防静电工作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建立了定期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认真进行了隐患排查,生产工艺、设施设备、仪表控制系统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已经查出的重大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整改治理。
4.安全投入保障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带班情况。
5.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设备(液位、压力、温度报警和可燃气体泄漏报警)是否齐全可靠,监控责任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6.应急管理情况。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定期演练、应急救援器材设施是否完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是否得到加强等。
三、抽查时间和方式
自2009年11月23日至2010年2月28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6个检查组对各地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分组安排见附件)。抽查以随机的方式进行,各检查组随机确定对有关地区的抽查时间,抽查次数不少于2次。各检查组对每个市的抽查不少于2个县(市、区),每个市抽查生产经营单位不少于5家。
四、工作要求
抽查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进行。重点对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重要部位和场所安全监控及防范情况、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立即责令有关单位和地区予以整改,并记录在案;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立即责令落实整改责任和期限,制定实施整改方案,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
各检查组要及时对抽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由三项行动办公室统一汇总,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地区和单位下达整改通知。
各检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按要求做好抽查工作。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省安全监管局抽查分组
第一组:程传如局长带队 检查铜陵市、池州市、阜阳市。
第二组:陈硕副局长带队 检查巢湖市、宣城市、安庆市。
第三组:朱志林副局长带队 检查合肥市、六安市。
第四组:朱峰副局长带队 检查马鞍山市、芜湖市、黄山市。
第五组:吕一平组长带队 检查淮北市、亳州市、宿州市。
第六组:汪黎明副局长带队 检查淮南市、蚌埠市、滁州市。
各检查组由带队领导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关处室人员和专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