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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彭水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乌江东泵站移址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水利局

【发文字号】 渝水许可[2009]12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市彭水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乌江东泵站移址涉河建设方案的批复
(渝水许可﹝2009﹞125号)


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区县污水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提请审批彭水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乌江东泵站移址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渝区县建办文〔2009〕58号)收悉。

2009年11月2日,我局总工办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审。报告编制单位――重庆三峡水电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并于2009年11月26日向我局报送了《重庆市彭水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乌江东泵站移址涉河建设方案及防洪评价报告》(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根据河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将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设彭水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乌江东泵站移址工程。彭水县城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本工程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防洪标准的确定符合规范要求,但《报告》中乌江东泵站处20年一遇洪水位为240.15m不满足防洪标准的要求。

二、基本同意《报告》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和结构型式。

根据《彭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08-2020),规划的郁江二桥桥址将占用乌江东泵站原选址位置,同时由于原乌江东泵站位于郁江、乌江交汇处,严重影响了彭水县城庙嘴半岛和滨江路景观,彭水县建委、县规划局、县环保局和市水务集团同意将原选址在庙嘴前端靠郁江一侧河堤斜坡处的乌江泵站调整至两江汇合口乌江上游约200m处的乌江河堤右岸一级斜坡上。
乌江东泵站位于彭水商贸园广场靠乌江侧防洪堤一级平台和二级平台的斜坡上,泵房平面尺寸为7.3×10.8m。泵房下部为钢筋混凝土结构,上部为二层框架结构。泵站通过架设一座桥梁与滨江路相接,桥型为1-20m预应力砼简支空心板梁,全长23m,宽4m。调整后的进出泵站管线均为地埋式,施工完毕后按原地貌进行恢复。
工程控制点坐标表如下:

控制点

北京54坐标系

备注

x

y

a

3242626.945

36515317.085

泵站边沿

b

3242636.180

36515311.485

c

3242639.965

36515317.727

d

3242645.707

36515337.611

e

3242630.730

36515323.327

连接桥边沿



三、《报告》中乌江东泵站处20年一遇洪水位为240.15m不满足防洪标准的要求,你司要充分考虑洪水的影响,以确保工程自身运行安全,还要注意协调处理好有关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

四、工程开工前,由市水文局组织施放工程建设控制坐标;施工过程中,你司要自觉接受彭水县水利局及我局的监督管理;严禁乱倾倒弃土弃渣,要及时清除施工期间的临时建筑物和遗弃物,确保行洪畅通;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度汛方案,确保施工期行洪安全。

五、工程竣工后,业主单位要及时向市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市水利局组织涉河事项验收,市河道站参与验收。工程经专项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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