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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羊绒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署函[2009]15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羊绒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署函〔2009〕152号)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羊绒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09〕10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盟实际,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要引导和扶持农牧民建立羊绒专业合作组织,直接与收购企业进行谈判和销售,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农牧民羊绒销售收入。

二、要进一步加大阿拉善白绒山羊的保护和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力度。

三、要加快绒山羊商品基地建设,各旗、开发区、示范区要在本区域适宜地点开展基地建设,并要提出基地建设项目,报送盟农牧业局,盟农牧业局汇总后上报自治区农牧业厅,以便于争取项目。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扶持羊绒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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