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认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资格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1〕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第61号令)的规定,经审核,现认定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公司具有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可从事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请被授予资格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咨询业务。
附件: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浙江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浙江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 定 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资格级别 | 代理业务范围 |
1 | 浙江欧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杭州市天目山路217号5b01室 | 廖小莲 | 0571-85155468/13750853027 |
乙级
|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
2 | 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272号 | 黄轩珍 | 0572-8666629/13706820917 | 乙级 | 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