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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延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颁发部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字号】 冀发改基础[2011]6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延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1〕60号)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延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沧发改交通〔2011〕8号)和省交通厅《关于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延伸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意见》(冀交函〔2011〕40号)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降低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20万吨级航道骤淤风险,大幅减少港池航道维护挖泥量,保障船舶进出港的航行安全,保证港区正常运营,同意沧州港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2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延伸工程。

二、同意该工程将现有南、北防波堤沿航道两侧平行延伸至-8.0米水深处,建设2条长8.8公里防沙潜堤,防沙潜堤顶标高为-1.0米至-3.0米,南、北防波堤均采用抛石斜坡堤结构。

三、该工程总投资约147437万元,通过申请国家专项资金、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等途径解决。

接批复后,请你市抓紧相关支持性文件编报进度,尽快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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