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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08年就业援助月活动方案


【颁发部门】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冀劳社办[20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促进和谐河北建设,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制度,进一步做大做强就业援助品牌,根据省厅《关于做好2008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工作意见》(冀劳社办〔2007〕169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现就业,稳定就业,我们真情相助。”

二、援助对象
(一)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对象和零就业家庭人员;
(二)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灵活就业和被企业吸纳,但没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
(三)其他需要重点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活动时间
本次就业援助月的时间定为1月10日至2月17日。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1月10日至20日):组织发动,调查摸底。各市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宣传发动,并摸清援助对象的基本状况,确定领导干部“一对一”结对帮扶名单。
第二阶段(1月21日至2月10日):全面开展“五送”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补贴)。
第三阶段(2月11日至17日):总结回访。对就业援助对象做好就业服务回访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宣传《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采取专题宣传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两部法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和我省促进就业的经济社会政策、公平就业的原则、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
(二)部署开展新一轮针对就业困难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依托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对就业援助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再摸查,摸清他们的失业原因、家庭状况、思想动态、职业技能和就业愿望、就业后享受补贴等方面的情况并登记造册,进一步完善原有的资料台帐,努力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和实现动态管理。
(三)全面开展“三个一”贴心服务和实现“三个一”的工作目标。“三个一”贴心服务是:一是根据援助对象自身素质、特点、个人意愿等方面的情况,制定一份援助计划;二是与援助对象签订一份服务协议;三是落实一名对口帮扶工作人员确保兑现就业援助承诺。“三个一”的工作目标:让一批人员的社保补贴得到落实;组织一批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给一批人员送上就业岗位。
(四)全面开展“五送”(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送补贴)活动。对尚未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及时的公益性岗位援助,并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对已经就业特别是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跟踪了解其就业状况,落实扶持政策,探索解决就业不稳定问题。
(五)组织社区专场招聘会。进入第二阶段,各地要全面组织发动在有条件的社区举办不少于一场(次)针对社区困难对象的专场招聘会,开展现场职业指导、政策宣传咨询和提供技能培训登记等项服务。
(六)继续做好零就业家庭援助工作。在2007年底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的基础上,对新出现的零就业家庭积极实施帮扶,确保有就业需求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实现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是劳动保障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河北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的重要行动。因此,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排,根据省厅的统一部署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强化对基层开展活动的指导,务必把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目标责任落实到位。
(二)创新服务,务求实效。各地要认真总结往年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经验做法,根据就业形势的变化,在帮扶的理念、内容、方式、手段等方面进行积极的创新,力求做到各具特色,效果明显,进一步做大做强就业援助月活动品牌。要以就业援助月活动为动力,建立和完善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实现就业援助工作常年化、制度化、从而及时提供有效的就业援助,确保就业困难对象出现一个,援助一个,减少一个。
(三)落实政策,突出重点。各地要把全面落实各项再就业扶持政策,作为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并取得明显突破。特别是要切实把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补贴落实到人。在实际工作中,要针对服务对象的实际,调解好相关政策内容和享受政策的操作办法。同时要通过指导和帮助企业、用人单位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等措施,开发并掌握一批适合就业困难对象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或其他工作岗位,为就业援助月活动提供支持。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动员就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一同参与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运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及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和方式,开展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营造全社会促进就业的良好氛围,使就业援助活动深入社会、深入人心,赢得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五)跟踪服务,巩固成果。就业援助月告一段落后,各地要落实检查验收制度,以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对接受就业援助对象进行回访,了解掌握服务协议、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听取他们对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巩固就业援助月活动成果。
(六)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建立就业援助月活动成效总结评估机制,及时将工作重要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就业援助月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下去。各市的就业援助月活动总结及相关报表,于2008年2月20日前上报省厅就业服务局。

联系人:王铁钢 田振岳
联系电话:0311-88616741 88616738
传真:0311-88616740
e-mail:tianzhenyu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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