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注销邦富(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许可证的公告 (保监公告[2011]4号) 根据《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6号)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注销邦富(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机构编码:j14031vbj)。 特此公告 201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