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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注销邦富(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许可证的公告


【颁发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保监公告[2011]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注销邦富(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许可证的公告
(保监公告[2011]4号)


根据《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6号)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注销邦富(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机构编码:j14031vbj)。

特此公告

201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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