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包力军任职的通知
【颁发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2
【实施时间】 1970-08-22
【效力属性】 有效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省政府2011年1月13日决定,任命包力军为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相关阅读
7
回到顶部
手机扫一扫
手机浏览移动版
首页
微信/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我的